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兩岸洽簽ECFA 國貿局:也許不需第四次協商


兩岸洽簽ECFA完成第三次協商,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如果兩岸第四次協商順利,ECFA可望在6月底或7月初簽署。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15號在立法院表示,兩岸對於文本內容以及附件的討論大體上已經差不多完成,剩下有關貨品早收清單,還有部分要進行折衝,黃志鵬樂觀認為,兩岸也許不需要再進行第四次協商。



黃志鵬指出,閣揆吳敦義已經強調,包括工具機、石化產品等類別一定要納入早收清單,對方也還在考量中,所以這部分就屬於協商即將完成、但折衝還在進行的,也許不需要再進行第四次協商。

文章來源: 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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