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台星ECA擬簡化評估手續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5日電)台星即將展開經濟合作協議 (ECA)洽簽可行性研究,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說,經濟部先前已經完成台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分析報告,且雙方經貿關係緊密,會與星國溝通簡化評估手續。



施顏祥進一步強調,為因應台灣與新加坡洽簽經濟合作協議,經濟部將由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組成談判團隊,目前尚未確定主談人,次長、司、處長級都可以,未來必須聽取新加坡意見,「因為新加坡有新加坡的慣例」。

不過據悉,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總談判代表經濟部常次梁國新,應該是最可能擔任台星經濟合作協議的主談人選。

施顏祥對台星即將展開經濟合作協議可行性評估相當高興。他說,新加坡雖然市場小,卻是台灣第6大貿易夥伴,也是第 6大外資來源國,經貿實力不容小覷。他認為,台灣與新加坡簽署經濟合作協議有非常重大意義,代表台灣與非友邦國家踏出經濟整合大步。

至於後續的談判工作,施顏祥說,依據一般國際慣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FTA)或經濟合作協議會經過個別研究、共同研究後,再展開正式協商,但台星經貿關係緊密,可以簡化手續,節省時間。

施顏祥進一步指出,台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或是經濟合作協議產生的利益,經濟部已經分析過,是否就既有資料交換意見即可,經濟部會跟新加坡溝通。

對於台星經濟合作協議簽署名稱,施顏祥表示,台星都是世界貿易組織 (WTO)會員國,台灣是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稱加入WTO,而新加坡是以國名入會,既然WTO已經設定這樣架構,未來台星的經濟合作協議,也會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稱(簡稱中華台北)簽署經濟合作協議。

此外,對於台星捨FTA而用經濟合作協議,施顏祥分析,近來各國不用FTA名稱簽署的案例愈來愈多,例如新加坡與日本(經濟夥伴協定);新加坡與印度(全面經濟合作協定)。

施顏祥強調,援引經濟合作或是經濟夥伴名稱簽署的好處是定義更廣,台星經濟合作協議將來討論範圍不但涉及貿易,也會擴及投資、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關務合作、產業合作,目標多元,因此他認為台星用經濟合作協議是很好名稱,讓雙邊合作更廣泛、涵蓋更多經濟合作的可行性。990805

文章來源: 中央社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