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手機廠互控 第三者參一腳


NTP控告 手機大廠侵權



〔編譯劉千郁/綜合報導〕在宏達電(HTC)與蘋果(Apple)互告侵權之後,出現另一家美國科技公司同時控告兩家智慧型手機製造商侵害手機電子郵件專利技術權。

遭科技公司NTP控告侵權的手機大廠還包括Google、微軟、摩托羅拉與樂金(LG),NTP八日向維吉尼亞州的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表示以上這些公司未經許可使用NTP的專利技術,有八項手機的無線傳輸郵件技術遭到侵害,蘋果與微軟都拒絕發表評論。

擁有多項專利的NTP公司並沒有生產任何產品,NTP的共同創辦人坎帕納(Thomas Campana)擁有五十項專利,自認為「無線電子郵件的發明人」。NTP所提出的告訴凸顯科技廠商藉由訴訟捍衛自身利益的情形十分普遍,甚至能夠趁機打擊競爭者,或透過強制授權協議獲得額外的利潤。

無線傳送郵件功能對智慧型手機十分重要,因智慧型手機多被當作小型電腦,有瀏覽網頁等功能,NTP先前同樣與黑莓機製造商RIM纏訟多年,最後在二○○六年以六.一二億美元達成和解。

NTP行為 被批專利惡棍

部分人士批評NTP的行為有如「專利惡棍」(patent troll),NTP的律師艾柏斯坦(Ron Epstein)反駁,坎帕納開發的智慧財產權受到法律保護,而且是今日無線郵件的關鍵技術,NTP也同意與這些公司進行進一步協商

法律顧問表示,這次的和解金額會低於RIM一案,因為上一件案子廣為人知,被告企業會採取其他應變方案。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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