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補習退費難 消基會籲明訂退費機制-班服


【台灣醒報記者蕭如君報導】補習班退費重重關卡!消基會調查發現,全台有56%縣市的補習班,開課日前兩個月退費,僅會退回九成。因此消基會今日呼籲,補習班業者應明訂退費機制、提供消費者屢約保證,並且應依時間比例退費。
班服


消基會針對全國12家補教業者,還有全台25個縣市的短期補習班的管理規則調查發現,針對退費機制,全台每個縣市的標準不一,全台以金門縣對學生的最保障,在開學日前兩週內可以退費90%,已開課的話可以拿回70%。相對地,連江縣的保障最少,在開課日前費用僅能拿回70%,開學日後只剩一半。

至於退費時間,全台只有桃園縣和台中市有明訂,補習班必須在7日內完成退費,其餘縣市的補習班均未提及。

此外,消基會指出,有補習班訂定,若是學生在課程進行三分之一之後才加入課程,就無法要求退費了。消基會認為,補習班退費所憑藉的時間點,應該要以學生上課的時間為基準,而非補習班的開課時間。

消費者雜誌發行人游開雄表示,受調查的業者中,有4家業者用間接的方式提供履約保證,其他家則表示不清楚履約保證。因此,依據消保法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的條款若是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有失公平的話,該契約則無效。

即使教育部已公布「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關於退費事宜,全國各縣市的補教業者標準不一,消基會呼籲,補教定型化契約內容應參考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將退費比例分級,並讓愈早解約的消費者,獲得較多的退費金額。

文章來源: 台灣醒報

文章轉載: http://uniform.iphone-seo.info/ne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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