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狗吠擾鄰 警拍照蒐證反挨告


中國時報【楊宗灝/桃園報導】

中壢廖姓牙醫師飼養四隻狼犬,吠聲太大,遭鄰居檢舉。派出所警員前往蒐證,趁當事人不在「偷拍」屋內犬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六千元。牙醫師不服向警政署投訴,認員警持相機違法「侵入」住居,堅持上訴到底。

在中壢市區執業的廖姓醫師,因住家透天厝內飼養四隻狼犬吠聲太大,引起鄰居強烈不滿。本月十日附近民眾又因廖家狼犬狂吠不止,向轄區中壢警分局普仁派出所報案妨害安寧。派出所所長曾正裕表示,當時指派王、柳姓警員前往蒐證,不過當事人不在家。

在不得其門而入下,王姓警員站在廖宅透天厝圍牆外,拿著數位相機拍犬舍。透過監視器畫面顯示,兩名警員先是在附近東張西望,隨即拿起照相機朝內蒐證。

廖姓醫師不滿指出,就算鄰居提告妨害安寧,警方拍照也無法側錄狼犬狂吠聲音,「光憑一張圖像,就裁罰六千元,實在有失公允。」

牙醫師事後曾投訴警政署,不過卻只得到「交查」回應。中壢警分局快刀斬亂麻,將拍照的王姓警員處分申誡。警局督察組表示,廖姓牙醫向警政署投訴後,上級認為基層警員蒐證方式讓民眾「不舒服」,才記處申誡處分。

廖姓醫師認為,既然派出所「經常」接獲檢舉,在知道聯絡方式前提下,理應先行告知蒐證動作,或前往診所轉告自己配合,不需要像小偷一樣偷拍告發。尤其事後又依社維法裁罰妨害安寧罰鍰,簡直就像跟老百姓「搶錢」。

中壢警方私下表示,廖姓牙醫因養狼犬,是鄰居眼中的頭痛人物。提告民眾甚至說因犬吠聲已引發精神衰弱。當天派出所警員前往蒐證,主要是因社維法裁罰須提供相片佐證。無奈牙醫師不配合拍照,加上民眾不斷檢舉,才引發偷拍誤會。

法界人士認為,警方站在牙醫師家門外拍照,基本上並無「無故侵入住居」意圖,算不上違法。至於妨害安寧部分依據事實顯然已激發公憤,警方有權依法裁罰。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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