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消基會:線上虛擬遊戲 有業者契約不合範本


消基會今天公佈國內九款線上遊戲的「會員服務契約」普查,結果顯示:部分業者的契約內容,與官方提供的定型化契約版本出現落差,可能影響消費者權益,例如,七天內消費者可要求解約的規定,有兩家業者未記載。其次,線上遊戲常見的糾紛,例如帳號密碼遭到非法使用的補償、以及寶物遭到盜用的救濟,有三家業者不符規定。(彭群弼報導)



線上遊戲成為青少年的最愛,特別是進入寒暑假,更是練功的黃金時段,業者賺進大把鈔票,但多年來消費者的糾紛不斷,政府公告定型化契約範本後,兩年前消基會曾經針對八家線上遊戲業者進行檢視,發現許多不合理的約定,兩年後,消基會再度針對國內九個熱門的線上遊戲網站,檢視「會員服務契約內容」,結果發現,大約仍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業者,有違反定型化契約版本,或遊走在模糊地帶等現象,消基會呼籲立即改進,並建議消費者上線打遊戲之前,先看清楚契約。

針對遊戲帳號遭到盜用,或寶物遭到盜取等問題,定型化契約都已經訂出保護消費者的相關措施,例如一旦帳號被盜用,業者可以先行暫停帳號使用,一旦確認遭他人非法盜用,必須補償玩家在封鎖期間的點數或時數。但有三家業者不符合規定。至於寶物被盜用,規範中要求業者暫停盜用寶物者的帳號,限制使用,並通知疑似盜用者七天內提出說明,如果沒有明確說明,業者應直接將寶物歸還消費者,被盜用的玩家,不需要透過冗長的司法程序,就可以立即獲得公平處理。但檢視契約,有三家業者不合規定。

另外一個常見的消費爭議,則是出現在玩家耗費心力練功,卻在一夕之間被取消,業者並未保存遊戲紀錄,範本中要求業者需保存三十天內的資料,結果有五家業者的規範不明確,包括兩家沒有記載,三家不夠詳盡。至於有關連線品質或系統安全、程式漏洞等問題的處置,也有3家業者不符合規定

至於契約「不得記載事項」部份,有六家業者針對解除或終止契約,不負賠償責任的相關規範不符合規定。有關個人資料保護部分,九家業者都採用模糊戰術,可能影響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表示線上遊戲的服務契約內容密密麻麻,但使用者卻多半是青少年,對於消費的權利義務了解有限,常常成為受害者,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工業局應該落實查核,主動協助消費者把關。並呼籲業者儘速修正不合理的契約內容。消費者上網練功前,也最好看清楚,確保個人權益。

文章來源: 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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