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

冷眼集跑掉那3票 投給「不爽」?


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上午通過立法院的同意權,新任司法院長賴浩敏以些微票數低於副院長蘇永欽,重演過去翁岳生票數比城仲模票數低的歷史。但大可不必以票數論英雄,城仲模得意一時,最後卻是難堪離開政壇。城的下場,也顯示立委投票,有時只是投個「爽」字,沒有用太多大腦。



城仲模碰上所有政治人物不願意遭遇的難堪,在情色緋聞下黯然下台。但是他在立法院爭取立委同意權時,卻受到立委的支持,主要原因是翁岳生是陳水扁的老師,翁受扁之累所致,立委有時不大分得清是非與黑白,城案為一例。

賴的票數低於蘇,原因很多,賴非出身藍營,在藍營與政壇淵源不深,也不是交友廣闊的人士,加上謝啟大在投票前極力攻擊賴過去為一位形象很差的省議員辯護,這場官司捲入司法關說、控告媒體等亂局,自然稍稍影響到賴的票數。但是立委在總統府的請託下,還是看上面辦事,投下一票。

前任檢察總長陳聰明交友廣闊,找上一位形象很差的國民黨立委幫他拉票,對他不僅沒有加分,反而是扣分,大家都不信任他的司法專業。賴今天票數稍低,並不表示就是他人緣不好,更何況司法院長的素養與人緣好壞無關。

蘇永欽被批評民進黨保守、反動,那是相對於他反對台獨的政治立場,並非他人品有缺失。但他的票數,也未必完全取決於他的專業,部分原因來自總統府的請託。蘇是有成就的學者,實在應該向高層反映,這種庸俗的拉票行為,可以免了。立委應該憑良心投票,不是看主子臉色辦事。

不過,立委的通病是對問題研究不深入,在野黨偷懶不用功,只拿媒體報導審查兩位被提名人,沒有自己進行過任何的調查,讓整個人事同意權的審查流於形式,連熱鬧都談不上。或許,立委本來就是大家隨便選出來的,他們行使同意權也就隨便投票。

文章來源: 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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