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日租套房猖獗 旅館業不滿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日昨召開記者會,對於日租套房因不受政府規範而可能衍生公安、建管、消防、衛生及治安等問題,要求政府重視並儘早決定取締、管理,以保障所有消費者權益。



台灣各地旅館公會紛紛表達不滿,痛批日租套房非法取代合法,劣幣驅逐良幣,若政府不處理的話,「我們把證照全還給政府,改為日租套房好了!」日租套房因不需投保意外險、建管、消防及衛生也不受管控,因此價格低廉,但「萬一發生意外,屆時消費者權益在那裡呢?」

台北市觀光傳播局主任秘書薛秋火指出,「日租公寓套房目前以高雄、台北及台中最多,透過網路行銷,以旅館或民宿的形式招攬客人;但他們已經侵犯到旅館業合法權益」。「我們並不是沒有作為」,現在同仁每天都在做,甚至從網路搜尋檢核網頁文字當中是否有載明旅館或民宿文字等態樣招攬客人,並據此作裁罰依據。薛引述法規,業者若未經合法登記變相經營旅館業,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可處九萬至四十五萬元罰款。

觀光傳播局業務科長沈永華表示,從去年十月一有檢舉案開始,就組成聯合稽查小組,以機密方式進行取締,至目前為止「已達到了嚇阻作用」!

沈科長進一步說明,下星期將召開會議,有交通部觀光局、旅館公會、市府法規會、稅捐處、建管處及商管處,希望集思廣益研商出好方法。沈說,旅館公會已表達他們願意以釣魚方式來進行錄影錄音拍照,並搜証DM及用餐飲料發票,在證據齊全下將案件移送相關權責單位依事實認定裁罰。薛主秘說,「現階段是個案認定、聯合檢查」,但希望交通部觀光局做出明確解釋或修訂法規,整理出一套標準,讓全國各縣市都能一致性有依循準則作出妥適處置。薛主秘及沈科長同時也呼籲民眾「為了維護生命安全著想」,請勿入住沒有保障的日租套房。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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