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7日 星期三

宣稱24小時反偷拍偵測 麗景汽車旅館廣告不實遭罰10萬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2)日表示,麗景精品休閒旅館在網頁宣稱「24小時反偷拍監測」,但現場人員並不清楚放置地點與操作方式,就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因而處麗景公司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麗景公司在其網頁宣稱「24小時反偷拍監測」,廣告給人的印象是麗景經營的汽車旅館備有反偷拍偵測設備,24小時隨時監控偵測,可以使房客的隱私安全較有保障。

不過,根據公平會現場勘查結果,現場人員並不熟悉偵測設備的操作方式及放置地點,能否執行偵測頗有疑義,更何況執行24小時隨時偵測服務。且麗景公司準備的機型為手持式設備,偵測方式為放置在房務人員備品車上全天候開機。

公平會認為,即使房務人員24小時輪班,但與是否執行偵測難謂有必然相關,且並沒有提供相關事證佐證,偵測範圍可及於全館,且製作的偵測紀錄為每日兩次,並不是24小時每房偵測,與廣告宣稱的「24小時反偷拍監測」顯然不同。

公平會指出,由於廣告具有一定招徠效果,但麗景汽車旅館實際偵測方式顯然與廣告宣稱的「24小時反偷拍監測」有相當差距,並不符合一般消費者的合理期待,也難為一般或相關大眾所接受,就服務內容核屬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10萬元罰鍰。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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