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失能險-保險業誆老師體罰可保險 出事有理賠?


〔記者劉榮、王孟倫/台北報導〕保險業攬客花招百出,竟有保險公司針對國小教師招攬「體罰過當」意外險,廣告單並引用許多不當體罰新聞事件,誆稱體罰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會先以「慰問金」賠付小朋友,讓投保老師誤以為買到的是「救命保單」。
失能險


保險公司為攬保險 故意誤導老師

北市議員秦儷舫、李彥秀、王正德陪同多位保險經紀人召開記者會,指控鑫欣保險經紀人公司誆稱與全台十三個縣市教師會共同推出的「教育團體責任保險專案」,廣告文宣主打「輔導管教問題」或「意外事件」所引發的事件理賠,蓄意誤導老師「體罰學生」一旦發生意外,能獲得理賠。

秦儷舫說,鑫欣在教育團體責任險的廣告單內註明,共有年繳五五五元、九五五元、一八○○元三種方案,還引用「老師管教學生,家長索賠一百萬」等多則體罰案例;該公司陳姓執行長在員工訓練過程提到「老師最關心就是體罰有沒有理賠?專案裡面有慰問金,不管事故發生的原因,我們會先幫你處理」,處理方式就是先動用慰問金,藉以吸引老師投保。

以五五五方案為例,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保額為一百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保額為四百萬元,慰問金五萬元,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達一千萬;九五五方案,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保額為二百萬,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保額達八百萬,慰問金五萬元,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達二千萬;至於一八○○超值專案,除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保額為一百萬,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保額四百萬,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達一千萬,慰問金則可達十萬元,更針對萬一是教職員被學生毆打,還設計出個人傷害保額。

鑫欣公司吳姓服務人員表示,該保單已停賣,陪議員開記者會的並非正式員工,指控並非事實,將研擬提告。體罰可理賠是斷章取義,因為投保條款載明「故意體罰」已涉及犯罪,並不在投保範圍內,該保險商品已賣了六年多,理賠的案件逾百件,是合法的保險商品。

台北市教育局則強調不鼓勵老師參與這類「商業行為」,國教科長謝淑華指出,北市教育局明訂有「涉訟輔助辦法」,也就是校方或是老師因學童校園安全問題引發訴訟,教育局會根據「涉訟輔助辦法」補助律師費;北市消保官陳秋風則說不排除主動調查。

秦儷舫指出,鑫欣保險經紀人公司登記的是「人身保險經紀人」,依規定不能從事「產險」商品招攬,卻以「教育團體責任保險專案」做為接觸老師的手段,目的在招攬其他保險。

金管會稱體罰為故意行為 不屬保險範圍

自稱在鑫欣工作八個月的員工劉小姐說,北市投保教育團體責任保險的老師約有一到兩萬戶,但老師申請理賠時都得經過審核,業者會要求保戶另購其他保費較高的壽險產品,才會想辦法讓理賠成立,如果只單單投保該項責任險,通常都會被打回票,不予理賠。

金管會表示,「教育基本法」已明確規定,老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不能夠進行體罰,若經查證該保經公司確有「誇大不實」或「誤導」,將可核處九十萬至四百五十萬元的罰鍰。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目前總計有七家國內保險業者,提供「教育團體責任保險」等相關保險產品,但理賠要件是出現「疏忽」或「過失」行為,體罰是屬於「故意行為」,當然不能在保險理賠的範圍內。

文章來源: 自由

文章轉載: http://hotsp.iphone-seo.info/ne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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