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高雄關 推郵遞食米進口


高雄關稅局推動郵遞食米進口便民措施,特別建立郵遞食米進口跨機關單一窗口服務標準作業流程,只要民眾電傳身分證明,將由高雄郵務股人員代理向農糧署申請同意書及通知檢疫局來郵局檢疫(六公斤以內),民眾免出門就可辦妥,達到「一次申辦,全程服務」的便捷服務。

高雄關表示,日本越光米聞名中外,赴日旅遊或居台日本人常郵遞進口,依簽審規定未逾十公斤米進口,須取得農糧署同意進口文件、防疫檢疫局檢疫合格證才可以進口。惟民眾常因為郵寄少量日本米因不諳規定,往來奔波,因此為加強為民服務工作,該局特別推動郵遞食米進口便民措施。

高雄關強調,由於大陸食米禁止郵遞進口,因此民眾切勿輸入。郵遞菸酒進口不得免稅,郵包進口其完稅價格在新台幣三千元以下者,可免徵進口稅與營業稅,超過該限額,進口物品雖非營業用,仍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民眾對郵包進出口通關若有疑問,請電詢07-2614171轉285或217,將有專人服務。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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