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租屋陷阱多 教戰手冊擺平


【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大學生離家念書,最大的難題首推「租屋」,幾十萬名沒抽到宿舍的大學生,被迫成為「青春寄居蟹」,在異鄉寄人籬下生活,遇到陷阱,往往求助無門。教育部與崔媽媽基金會、大學輔導人員合作,編寫《學生租屋注意手冊》,以學生租屋常見實際案例,希望透過深入淺出方式,教導學生成為租屋達人。



環境複雜 學生不安

彰化師大念資訊工程系的涂君萍看房子時沒有注意周遭環境,入住後,才發現樓下是24小時營業的網咖,進出人口複雜,加上無人把關,同住的女生們只能提心吊膽住到合約結束。

中原大學企管系學生游輝哲則在租屋期間,房東將房子轉賣給他人,直到繳房租時,游輝哲才發現房東換了新面孔。新房東以漲房租為由,要求他提前解約,雙方僵持不下,直到舊房東出租其他住所給游輝哲,才解決問題。

「很多房東租前租後兩個樣。」涂君萍表示,看房子時和顏悅色,等到合約簽訂後,立刻變臉,凡事斤斤計較。以她目前租屋處為例,由於水電瓦斯費帳單2個月算一次,上任房客搬走時,留下了1個月費用未繳清,看屋時,房東曾當場抄下電表,事後收到帳單時,卻要求現任房客全數繳納2個月費用。

涂君萍認為,學生找房子時,無法判定房東到底好不好,女生如果沒有家人或男性友人陪同,常碰到有理說不清,不小心就吃悶虧。游輝哲則表示,學生們在簽合約時常看不仔細,事後才發現合約隱藏陷阱,但他也說,遇上惡質房東就算有合約也沒用。

教育部與崔媽媽基金會合作出版《學生租屋注意手冊》,透過學生租屋時常見案例,提醒學生如何防範及解決問題。涂君萍建議,教育部可與學校或民間機構合作,提供或過濾專門出租給學生的住處。

惡質房客 房東不管

游輝哲表示,許多租屋處夾雜了上班族和社會人士,彼此作息不一,半夜常有房客仍在走廊、樓梯等吵雜,安全問題更讓女學生憂心,即使反映,房東通常也置之不理。

此外,租屋時網路由房東和業者簽訂,一旦網路出問題,學生們不知道要向誰反應。游輝哲表示,尤其在選課期間或是期末報告時,更造成諸多不便。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目前全台約有30萬學生在外租屋,多數學校並不重視學生校外租賃服務,平均1所學校只編制1人負責學生租賃業務,承辦人員缺乏訓練及經驗。

呂秉怡指出,大學生離鄉背井初次接觸租屋,遇到房東吹捧房子有多熱門,就會心急地立刻付訂金。根據民法第249條,學生一旦付出訂金,若是反悔,通常難以要求房東退回訂金。

合約下載 保障權益

目前坊間通用的合約版本,對於房東較為有利,學生們簽約時如果沒有仔細看清楚,白紙黑字寫明,事後發生爭執時較站不住腳。一旦提前解約時,房東經常巧立名目扣取押金,這時學生才回頭檢視合約上所應繳納押金倍數,權益失去保障。

呂秉怡建議,房租合約不一定要由房東提供,學生可主動提出內政部與消保會訂定的租約,或是詢問學校是否提供合約,崔媽媽基金會網站也提供合約免費下載。根據民法規定,雙方租賃契約中沒有明定「房客應負修繕責任」時,一般非人為因素的房屋自然耗損,如燈泡不亮、油漆剝落等,都應由房東支付相關費用。學生租屋手冊下載網址:http://csrc.edu.tw/RentHouse.mvc。

文章來源: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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